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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甘肃多项措施促房地产持健康发展

编辑: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5-5-28 阅读:

                                   甘肃多项措施促房地产持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取消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限定购买套数、提供一定年限内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限制,鼓励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我省实施多项措施,力促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取消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限定购买套数、提供一定年限内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限制,鼓励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我省实施多项措施,力促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27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为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带动作用,用足用好国务院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开发,加快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甘肃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据意见,我省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加快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各市州政府要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和“联审联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项目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一站式”服务,确保符合规定的项目随报随批,及时开工建设。

切实用好国家政策性贷款。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合作,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进一步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对“红线”外与棚户区改造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且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并同步报批的,给予信贷支持。充分利用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网点多、资金使用灵活、综合成本低的优势,积极支持涉农棚户区改造工作。

大力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中央预算内投资可用于政府集中购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配套基础设施投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货币化安置。各市州政府要按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用足用好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研究制定货币化安置优于实物安置的政策,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通过货币补偿、组织棚改项目区的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或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异地安置等方式,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要通过组织房交会、团购等方式,实现房地产企业与棚改项目区居民有效对接,便利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存量商品房回购机制,推动存量商品房转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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